2月6日晚間8時50分許,城固大隊執(zhí)勤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一名在街上哭泣的小男孩,經(jīng)詢問該男孩母親在縣城服裝店上班,小男孩從家中離開去尋找母親不慎迷路,執(zhí)勤民警經(jīng)過多方詢問最終得知小男孩家庭住址后,將小男孩安全護送回家。孩子走丟 時有發(fā)生
了解防走失知識十分重要
爸爸媽媽和小朋友們
快來學習吧
三歲以上的孩子,父母要教孩子牢記自家的詳細地址、父母的姓名、電話號碼、工作單位,并能背下來。家里的親戚朋友或可以依靠的人的相關情況,也可以讓孩子記住,這些信息十分有用。教會孩子識別可以求助的對象,例如超市工作人員、警察、軍人、小區(qū)保安、商店的老板等工作人員。求助別人打電話報警、聯(lián)系父母。報警電話110,也要教給孩子,讓孩子牢記。提前跟孩子做好約定,比如沒有父母的通知絕不能跟陌生人走,去同學家或跟同學一起在外面玩,行蹤要及時跟父母匯報,還有父母突然有事不能去接該怎么辦等等,這些都要提前說好。尤其要提醒孩子“不要跟陌生人上車”。家長和學校老師也要做好約定,比如放學后必須由父母或家里親人來接孩子,如家長臨時委托朋友來接,一定要提前和老師電話通知,核實接送人信息,現(xiàn)場查看被委托人的身份證,簽名再三確認,否則絕不要讓孩子離開。要教導孩子,僻靜、人少的地方不要去,不要總是一個人活動。最好和同學、朋友一塊走,養(yǎng)成群體性活動的習慣。家長平時也要多帶孩子參加集體活動,增強孩子的自我應對能力、自我保護能力和鑒別能力。告訴孩子,外出時如果找不到媽媽爸爸要站在原地等候,媽媽爸爸一定會回來找你。不要因為著急而走動也不要坐在地上或蹲下,更不要跟著陌生人走,最好在原地等待。如果等待太久向警察或工作人員求助。漢中交警提醒您:春節(jié)前后人流、車流量大,帶孩子一起外出時,家長一定要看管好孩子,履行好監(jiān)護責任,并讓孩子牢記父母姓名、電話、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,確保出行平安!